中新经纬4月26日电 深交所25日下发关注函,追问达志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蔡志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所涉具体事项,是否涉及公司或公司相关董监高责任;充分评估已产生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关注函截图
当日,达志科技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蔡志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其发出的《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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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深交所要求达志科技说明以下事项:
1.蔡志华被立案调查所涉具体事项,公司截至目前就相关具体事项所掌握的信息,蔡志华是否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并说明是否涉及公司或公司相关董监高责任,如是,说明公司或相关董监高是否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公司所掌握的蔡志华个人债务情况以及目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况,包括债务金额、是否涉及公司担保责任、是否被提起诉讼、质押股份数量、质押融资金额、是否存在质押平仓风险、是否存在其他股权受限情形等。
3.充分评估蔡志华被立案调查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已产生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4.自查并说明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5.核实公司对前述事项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幕信息提前泄漏的情形。
6.自查并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形,同时向深交所补充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及自查报告。
达志科技前述公告中称,本次事项系对公司股东蔡志华进行立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达志科技2022年年报,截至2022年年末,蔡志华持有53507690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33.84%,为达志科技第一大股东;其妻刘红霞持有6617959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4.18%。
回溯公告显示,时任达志科技控股股东、实控人蔡志华及其妻刘红霞于2019年9月16日签署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上市公司16.68%股权转让给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人同时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永久放弃分别所持公司36.2%和5%的股份的表决权。衡帕动力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实际控制人王蕾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据达志科技2019年年报披露的简历,蔡志华,男,出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被聘为广州市首批标准化专家库专家,2013年被聘为广东省表面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入选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是“三价铬电镀条件”“不锈钢表面氧化着色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等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曾任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第5693厂化学工程师,深圳市湾厦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师,后成为达志科技的创始人。
达志科技2019年年报截图
此前,因信披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4宗违规,蔡志华等人还于2021年3月被广东证监局警示。(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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