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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明区委巡察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向“三方”借力,努力提升高效、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尖兵”和“利剑”作用。
借被巡察党组织的自知力。一是严格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从被巡察党组织的自我剖析中发现疑点和问题。二是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分析制定详尽的资料调阅清单,运用对比分析等方式,在查阅资料过程中发现和印证问题。如,查阅会议记录时要注意是否与纪要一致、对“三重一大”事项是否有记录,对比会议记录纪要、项目清单、财务资料,看是否漏项目、决策内容与实际是否一致、决策事项是否明显不当,是否违反“末位发言制”等情况。三是强化个别谈话的针对性,灵活采用不同的谈话方式,谈出实情、隐情。如,在个别谈话前,根据干部人事资料全面掌握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在谈话过程中,结合对方的工作经历、主业专长去谈,注意分析辨别,确保获取真实的情况反映。
借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力。一是选拔各类人才配强巡察队伍,抽调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等专业骨干,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三个方面选拔好精兵强将,为巡察发现问题做好人才保障。二是函询相关职能部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相关问题。在巡察进驻前,通过召开巡前通报会,商请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情况,着力发现和掌握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线索。三是巡察组进驻被巡单位后,商请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编办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整合监督力量,提高发现问题的质效。
借人民群众的感受力。一是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巡察进驻后,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巡察组电话、邮箱、信箱等联系方式,多渠道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从来信、来电、来访中选取有价值可查性强的深入调查核实,进一步抓实问题和案件线索。二是善用“下沉走访”形式,在巡察过程中,可根据个别谈话、来信反映、查阅资料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取项目实施现场、二级单位办公场所等地,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或相关工作人员精准核查,确保发现的问题经得起检验。三是精心设计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的问题,结合调查结果分析问题存在的程度,了解重点问题、重点领域,明确下一步关注方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鉴别力。(王淑君、许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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